关于开展2021年度机关分工会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发布:[机关党委]魏亚东    点击:149


机关各工会小组:

为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落实落细,以先进典型为示范引领,实现党工共建,机关分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先进工会小组、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工会小组:在机关21个工会小组范围内评选。由各小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申报。

2.优秀工会干部:在机关分工会全体委员、工会小组长等从事工会工作的干部中评选。由工会干部所在的工会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推荐并限推荐1人。机关分工会委员会可根据各小组申报情况推荐工会干部参评。

3.工会积极分子:按各工会小组会员数10%名额推荐,由各工会小组进行推荐。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先进工会小组6个,优秀工会干部7名,工会积极分子3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工会小组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方面成绩显著。

2.围绕学校和单位中心工作,发挥工会优势,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关心、支持、参与学校及单位的建设和改革发展。认真执行机关分工会工作安排,会员之间团结和谐,职工队伍稳定。

3.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教职工,常态化了解教职工困难诉求,关心、维护合法利益,帮扶慰问工作到位,为教职工“解困帮难”送温暖。

4.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教职工队伍精神面貌好,维护集体利益,无违法乱纪和受处分的人员。

(二)优秀工会干部

1.任职期间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工会干部(工会小组长、分工会委员)。

2.贯彻落实校工会、机关分工会工作及时有力,准时参加上级工会的会议活动,工作有计划,期中有计划,期末有总结。

3.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意识较强。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机关分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参加率达60%以上。主动开展基层组织活动,成绩突出。

4.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是教职工实实在在的“娘家人”,深受群众信赖和赞誉。

(三)工会积极分子

1.关心学校和工会工作,具有主人翁精神,为学校和工会事业发展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工会各项工作与活动并发挥骨干作用。

2.具备助人为乐、甘于付出、无私奉献的良好品质,群众基础较好。

3.未担任工会职务的普通会员。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要求

1.各工会小组在申报和推荐时要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2.各工会小组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汇报,认真组织,广泛征求会员意见,做好申报和推荐工作。

3.各工会小组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2月7日(周二)下午17:30之前提交至机关党委(综合办公楼63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iguanxunshi2017@163.com。

联系人:魏亚东,电话:82321955。

 

附件:1.先进工会小组登记表

2.优秀工会干部登记表

      3.工会积极分子登记表

      4.优秀工会干部汇总表

      5.工会积极分子汇总表

 

                                  机关分工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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