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成立党建工作专项小组的通知 (试行)

发布时间:2020-10-09     发布:[机关党委]田欣影    点击:91

为进一步加快机关青年人才培养,更好地发挥青年作用,打造青年工作品牌,逐步建立一支政治素质优良、干事本领过硬、守纪律讲规矩的青年干部队伍,经机关党委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3个党建工作专项小组,配合做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组织设置及主要职责

党建工作专项小组是在机关党委带领下,以青年干部为骨干力量的青年组织。根据机关党委工作实际,成立理论学习工作小组、组织宣传工作小组和青年工作小组。

(一)理论学习工作小组

理论学习工作小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引导机关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实践者。主要职责包括:

1.机关思想政治力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和材料准备工作;

2.机关各党支部的日常学习、教育培训等情况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3.其他工作;

 

(二)组织宣传工作小组

组织宣传工作小组要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了解各支部整体状况,严格组织生活,做好各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掌握机关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支部组织生活严格、有序;

2.了解掌握机关各党支部及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协助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学校党委决议,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4.督促各支部各类活动资料和先进个人或集体典型材料上报,机关党委公众号运行等工作;

5.其他工作。

(三)青年工作小组

做好党的青年工作,才能确保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坚持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强化党建带动,激发青年工作活力。青年工作小组要与机关工会小组紧密联系,组织丰富多样的“党建+工建”活动,积极引导优秀青年人才向党组织靠拢,注重培养和发掘优秀青年后备干部,充分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

 

二、人员组成及报名条件

党建工作专项小组由组长和组员构成,组长(主要负责人)由机关党委委员担任,组员主要由机关优秀青年干部构成。在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可自愿报名(机关党委适时采取函调方式),报名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是本职岗位的行家里手。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

3.热心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4.本次报名原则上主要针对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中共党员优先。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成立党建工作专项小组是机关党委在加强青年工作上的创新举措,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传达至支部全体党员,鼓励并支持青年党员积极参与到机关党建工作中来。

2.严格服从组织安排。小组成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服从组织安排,日常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做好工作记录,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进行,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3.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小组成员,机关党委将出具组织鉴定材料并放入个人档案,在机关各类评奖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断提升党建工作专项小组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件:《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专项小组报名表》

 

机关党委

2020年10月8日

机关党委关于成立党建工作专项小组的通知(试行)2020100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