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关于召开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4     发布:[机关党委]魏亚东    点击:111


 

根据学校《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中地大京党发[2020]163号)要求,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现就机关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党情研判党性分析,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对照党章,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出发,从个人思想实际出发,查找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具体化到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

二、工作内容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5个环节的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

各党支部要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最新重要讲话,学习党章和党内有关重要法规,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2.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在开展谈心谈话基础上,党员个人按照学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进行民主评议

党支部书记述职后,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包括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等程序。党员个人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作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5.抓好问题整改。

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形式

1.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

3.党支部应邀请联系支部的机关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4.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会议程序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

2.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进行民主评议

(三)时间要求

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1月8日前完成。

2.各支部要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召开前3天将会议议程、时间、地点等报机关党委备案。各支部应提前邀请联系支部的机关党委委员出席会议。

3.各支部于2021年1月10日前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总体情况书面总结、《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党员名单纸质版报送至63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机关邮箱:jiguanxunshi2017@163.com。《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支部存档备查。

联系人:魏亚东            联系电话:82321955

四、工作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开出高标准、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

2.严格规范程序。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力戒形式主义。学习不深入、谈心谈话不透彻、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的党支部要延缓召开。

3.加强监督指导。机关党委委员对所联系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督促各支部明确工作要求、掌握方法程序。对会议中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防止走过场、出偏差。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

机关党委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