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会关于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 (试行)

发布时间:2020-10-09     发布:[机关党委]田欣影    点击:61

为了更好地发挥机关青年教职工作用,推动机关工会工作开展,丰富机关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经机关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机关工会成立3个专项工作小组,配合做好机关工会工作。

一、组织设置及主要职责

机关工会专项工作小组是在机关工会带领下,以机关青年会员为骨干力量的青年组织。根据机关工会工作实际,成立理论学习小组、福利工作小组和协会工作小组。

(一)理论学习小组

在校工会的带领下,积极做好机关会员的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主动学习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管理知识学习等;做好教职工宣传教育工作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工作。

(二)福利工作小组

负责收集和反映教职工意见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生活;做好集体福利发放、慰问伤病教职工等工作;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协助做好爱心互助金收缴工作,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三)协会工作小组

专门负责管理机关各个协会,负责校工会和机关工会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报名、筹备、开展、组织协调等工作。

1.文艺协会:负责歌唱比赛、舞蹈比赛、摄影及书画活动等文艺类项目的组织开展工作。

2.体育协会:负责排球、篮球、足球等体育类项目的组织开展工作。

二、人员组成及报名条件

专项工作小组由组长和组员构成,组长(主要负责人)由机关工会委员担任,组员主要由机关优秀青年会员构成。在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后,可自愿报名(机关工会适时采取函调方式),报名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拥护党的方针路线,认真学习贯彻党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2.协助机关工会开展工作,为群众说话办事,受到群众拥护。

3.积极参加校工会和机关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

4.成为本工会小组会员1年以上。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机关工会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是机关工会加强青年工作、提升机关凝聚力的创新举措,各工会小组要高度重视,积极向部门领导汇报并传达至每位教职工,鼓励并支持青年会员积极参与到机关工会工作中来。

2.严格服从组织安排。小组成员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日常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做好工作记录。

3.建立激励考核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小组成员,机关工会(机关党委)将出具组织鉴定材料并放入个人档案,在机关工会各类评奖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附件:《机关工会专项工作小组报名表》

 

机关工会

2020年10月8日

机关工会关于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的通知(试行)2020100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