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关于推荐参评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2 发布:[机关党委]魏亚东 点击:152次
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推荐参评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要求,机关将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基层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党的关系隶属我校的正式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党的关系隶属我校的党委职能部门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等。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一线岗位倾斜,统筹考虑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国庆70周年、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曾受到中央、北京市、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再重复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 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在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中表现突出,在师生中威信高。
3. 能够模范执行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在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等重点任务中表现突出。教职工党支部还要模范执行系(室)务会制度,把好政治关,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在本职岗位上或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3. 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教职工党员带头落实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4. 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国庆70周年、脱贫攻坚等重大活动和重大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可优先推荐。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 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基础上,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 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3. 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4. 基层党组织书记还要在抓党组织建设中表现突出,现任或曾任书记的党组织,一般应获得过校级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或入选教育部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培育创建单位。
三、工作安排
4月27日(周一)前,各党支部将推荐人选的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上报机关党委。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左右,要充分反映推荐对象的事迹和特点(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把评选表彰工作作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手段,把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发动广大党员和师生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工作,广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联系人:魏亚东 联系电话:15652369409
电子邮箱:didajiguandangwei @163.com
附件:
1.评选表彰材料上报说明
2.北京高校先进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北京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北京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机关党委
2020年4月22日